酒店兼職-警認定不安全駕駛拒酒測就逮捕抽血
因應酒駕拒測漏洞,警政署昨訂定拒絕酒測標準流程,駕駛除會被開單舉發,若警員發現駕駛車行不穩、蛇行、語無倫次等,足以認定不能安全駕駛,將依準現行犯逮捕,強制吹氣酒測,如仍不配合,便向檢察官聲請鑑定許可書後,予以強制抽血,讓駕駛人除行政罰,還可能涉及刑事罰部分。昨晚警方擴大實施酒測,已立即執行這項新規定。
拒酒測男 聽到要抽血立刻測
警政署表示,昨天下午四時已發文給各警察機關,即起實施,而法務部昨也發函全國檢察機關,要求檢方受理警方陳請核發抽血鑑定許可書時,酒店兼職須儘速處理,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簡美慧強調,各地檢署二十四小時均有內勤檢察官值班,遇到有時效、急迫情況,可以傳真處理,實施上沒有問題。
新措施立即發揮嚇阻效用!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,昨晚北市共設一百一十二個攔檢點,酒店兼職晚間十一點多,一名四十多歲男性在內湖康寧路遭攔檢,卻拒絕酒測,警察將他帶回派出所,並告誡他若不接受酒測,將得至醫院抽血送驗,對方態度才軟化同意接受酒測,因酒測值高達○‧六四,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院。
警政署指出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駕駛人拒測,經執勤警員指導、勸導及警告等程序,酒店兼職並告知拒測須罰鍰九萬元,吊銷駕照且三年不得考領、當場移置保管車輛,如仍拒絕配合,便依法舉發。
接著,執勤員警如觀察駕駛人有客觀情狀足認不能安全駕駛等異常行為,酒店兼職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將其逮捕,並強制進行酒測。倘若駕駛人仍然拒絕吹氣,員警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,向檢察官聲請(抽血)鑑定許可書,經核可後,將駕駛人送往醫療或檢驗機構抽血鑑定,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偵辦。
駕駛若認定員警找碴 可申訴
警政署說,駕駛人強制酒測後,隨案移送檢方,即使未超過規定的酒測值,酒店兼職也不會有爭議,不過駕駛人如認為是員警刻意找碴,可舉證申訴,或認為侵害酒店兼職人身自由而提告。
有基層警員私下表示,交由第一線員警判斷駕駛是否能安全駕駛酒店兼職,無疑是將責任丟給員警,願意認定的員警恐怕不會太多,是否會形成大部分員警都只開單告發拒測,就讓駕駛離去,值得觀察。
認定責任交員警 成效恐不佳
另外,在有告示牌的酒測路檢點,駕駛人不依指示接受稽查,將被依法告發九萬元罰鍰,酒店兼職吊銷駕照且三年不得考領,警政署表示,遇駕駛人不停車接受稽查時,不鼓勵員警追車,可交由其他巡邏警網攔檢,若攔檢到案,發現有酒駕,仍依酒駕處理程序告發。
警政署統計,酒駕新法實施五天來,共取締一五二○件(高雄市取締二七三件最多),酒店兼職其中拒測持續增加至一四五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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